現代樂派時期 西元1900年迄今
時序進入廿世紀以後,西洋音樂史又經歷了一次重大的革命,人們開始覺得自巴洛克時期以來作曲家所使用的大、小調音階調性系統,以及傳統的和聲應用,已不再能滿足他們的需求,於是便開始尋求新的和聲理論,並且發展出諸如無調性、多調性等等的音樂。
廿世紀這一波音樂史的新風潮,應該可以從法國作曲家德布西創造出印象主義音樂開始算起。德布西天生就其有反叛性,他的音樂在和弦的使用上相當大膽,完全不受傳統和聲理論的規範,他並且喜歡應用六全音音階來作曲,可說是一位特立獨行的作曲家。不過德杞西所寫的印象主義音樂,仍未完全打破傳統的調性理論。
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奧國作曲家苟白克發表了十二音列系統的新理論,並依據這個理論創造出十二音列的無調性音樂,至此傳統的調性觀念和大、小調音階體系終於完全被打破了。苟白克之後,各式各樣的新音樂理論相繼被人提出與採用,諸如噪音主義、具象音樂、電子音樂、機遇音樂以及微分音音樂等等各種實驗性色彩濃厚的音樂。一般來講,這些新音樂都非常的不和諧,完全否定了音樂必須優美悅耳的傳統觀念。因此許多愛樂者認為廿世紀的音樂都是槽雜、難聽,而將之列為「拒絕往來戶」。
其實在本世紀的音樂當中,仍然有一些並不那麼前衛而教人難以忍受,甚至還稱得上是「好聽」,例如俄國作曲家史特拉汶斯基、普羅高菲夫、法國作曲家米堯、浦朗克以及瑞士作曲家奧乃格等人所譜寫的新古典主義音樂,對於現代人來說並不難接受。更何況有些被歸入後期浪漫樂派的作曲家如馬勒、理查.史特勞斯、西貝流士及拉赫曼尼諾夫等人,他們在跨入廿世紀以後,依然繼續寫作具有浪漫風格的曲子,所以愛樂的朋友千萬不要因為某個曲子創作的年份是在廿世紀以後,軌將它列入「拒絕往來戶」,那樣才不會喪失許多聆賞好曲子的機會。
2013年10月24日星期四
2013年10月19日星期六
浪漫時期音樂特色
音樂史上,這個名詞是指約在1790年至1910年之間,繼古典主義之後的音樂形式。浪漫主義始於十八世紀的英國文學,從巴黎與德國開始發展。革命後的巴黎,新的歌劇形式開始流行,這股風潮開始往外擴展;在德國,浪漫主義出現在霍夫曼的小說、韋伯的歌劇和舒伯特的藝術歌曲中。
浪漫主義帶來更多、更為寬鬆的音樂形式,包括交響詩、各類形式的鋼琴樂作品(例如夜曲等)、藝術歌曲和歌劇等。
在這個時期,受人注目的不只是作曲家,演奏家的地位提昇,鋼琴家如蕭邦、李斯特,小提琴像是帕格尼尼等,在歐洲各地都受到歡迎。
早期浪漫樂派被視為是中世紀的結束,中期浪漫樂派大約在1890年左右結束,而浪漫樂派最後一個時期約在1910年,第一次世界大戰時結束。
浪漫樂派時期的音樂特色*
3.民族主義與音樂的結合:十九世紀中葉以後民族主義興起,歐洲各國的作曲家們紛紛往自己民族的傳統素材中找尋作曲的靈感,所譜寫的音樂因為都其有民族特色,因此便形成了所謂的"國民樂派"。
音樂風格大致如下:
雖然曲式仍被採用,但是在浪漫主義思潮的鼓動之下,曲式多已脫離了原有的結構。而也有作曲家開始為作品加註標題。更有不少新的樂曲名稱出現。例如敘事曲、詼諧曲、交響詩、幻想曲、即興曲、藝術歌曲等。「浪漫主義」這個名詞是來自浪漫、想像、幻想。在音樂上,浪漫主義賦予了作曲者絕對的自主權,無論 是形式、技巧、內容都以個人的判斷來取決,於是推動了音樂家對新領域的探索與擴展。
浪漫主義帶來更多、更為寬鬆的音樂形式,包括交響詩、各類形式的鋼琴樂作品(例如夜曲等)、藝術歌曲和歌劇等。
在這個時期,受人注目的不只是作曲家,演奏家的地位提昇,鋼琴家如蕭邦、李斯特,小提琴像是帕格尼尼等,在歐洲各地都受到歡迎。
早期浪漫樂派被視為是中世紀的結束,中期浪漫樂派大約在1890年左右結束,而浪漫樂派最後一個時期約在1910年,第一次世界大戰時結束。
1.標題音樂的確立:所謂「標題音樂」,是指作曲家為了藉由音樂來描寫某一個故事或者是某一種情景的氣氛,於是他就應用描寫式的旋律或節奏,甚至是模仿真實聲音的擬音效果,來具體表示出樂曲內容的音樂。所以標題音樂有標題外,作曲者通常也會附上說明樂曲內容的文字、好讓聆賞者可以清楚地知道作曲者的創作意圖。
2.交響詩的產生:運用標題音樂的概念所譜作的樂曲,而樂曲的形式是由匈牙利鋼琴家兼作曲家李斯特首創,「交響詩既然是標題音樂的一種,它的目的自然也是在描述事物,它可以陳述一個故事、描繪一個景緻,或者是表達出作曲者對於某件事物的感想。3.民族主義與音樂的結合:十九世紀中葉以後民族主義興起,歐洲各國的作曲家們紛紛往自己民族的傳統素材中找尋作曲的靈感,所譜寫的音樂因為都其有民族特色,因此便形成了所謂的"國民樂派"。
音樂風格大致如下:
- 在弦律方面
- 在節奏方面
- 在和聲方面
- 在組織方面
雖然曲式仍被採用,但是在浪漫主義思潮的鼓動之下,曲式多已脫離了原有的結構。而也有作曲家開始為作品加註標題。更有不少新的樂曲名稱出現。例如敘事曲、詼諧曲、交響詩、幻想曲、即興曲、藝術歌曲等。「浪漫主義」這個名詞是來自浪漫、想像、幻想。在音樂上,浪漫主義賦予了作曲者絕對的自主權,無論 是形式、技巧、內容都以個人的判斷來取決,於是推動了音樂家對新領域的探索與擴展。
2013年10月7日星期一
古典時期的音樂特色
古典音樂的發展,在巴哈時代一過去,便進入了「古典樂派時期」,所以古典樂派時期就以巴哈逝世的一七五O年那一年做為起點。此外,因為貝多芬晚期的作品顯示出浪漫式的傾向,所以古典樂派就以一八二O年做為終點(貝多芬逝世於一八二七年)。不過需要說明的是,雖然巴洛克與古典時期是以一七五O年為分界點,但是古典風格的形成,不像文藝復興至巴洛克時期,以一六00年為分界點那麼清楚,一般來說,從一七四O年至一七七O年左右是古典風格形成的一個過渡時期。
「古典樂派」這個名稱,當然也是後人研究這個時期的音樂風格後才訂出來的。既然用了「古典」這兩個字,那麼這個時期的音樂所給予人們的感覺一定是「高尚」、「典雅」的囉!一點都沒錯,古典樂派時期的音樂,與之前的巴洛克時期以及之後的浪漫樂派時期相比較,的確予人相當明顯的差異。古典樂派的音樂通常都給聆聽者一種單純、明朗、優美、均衡的印象,這和巴洛克時期音樂華麗而且樂風複雜,以及浪漫時期音樂強調作曲家個人情感的宣洩,是很不一樣的(當然並不是所有古典時期的音樂作品都不包含個人情緒,只是在程度上相較於浪漫時期是輕微多了)。造成這種情形的主要原因是古典樂派的作曲家,受到了當時文學上古典主義精神的影響,所追求的是一種樂曲形式上客觀的美感,所以古典樂派的音樂大都有著統一而且規律的性格。
古典樂派時期的音樂特色
數字低音的捨棄不用:前一節我們才提到「數字低音」的使用是巴洛克音樂的特色之一,,然而巴洛克時期一結束,數字低音這個名詞也跟著走入歷史。到了古典時期複音音樂已經鮮少為人採用,這時幾乎已是主調音樂的天下了,主調音樂的樂曲通常是由一個聲部來擔任主旋律,而由其他聲部來擔任伴奏。在古典時期,作曲家們對於和聲伴奏的部份,已不再像巴洛克時期是用數字來表示,然後再由數字低音的演奏者來即興發揮。這時期的作曲家對於曲調的和聲部份皆已完整寫出,並且安排各種樂器來擔任,以增加不同音色的變化。
樂句「漸強」與「漸弱」表現法的使用:今天一般人可能對於樂句漸強與漸弱的表現方式已習以為常,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事,但是這兒我們必須說明的是,這種表現方式是從古典時期才開始的。在複音音樂的時代,由於複音音樂著重的是每一個聲部地位均相同,各聲部必須保持均衡,所以不容易有強弱差別很大的表現。即使是巴洛克時期的主調音樂,雖然也強調獨奏部與伴奏部之間力度上的強弱交替,以產生樂曲明暗的變化,但是巴洛克時期樂句強弱的對比,是以明晰的台階式表現的,當時的人還沒有將樂句塑造成「漸強」或「漸弱」的概念,所以說樂句漸強與漸弱的表現手法,是從古典時期才確立的。
奏鳴曲式的確立:奏鳴曲這個名詞在古典時期以前即已出現,但是最初的奏鳴曲不管在形式或含義上均模糊不清,當時這個名稱主要是用在器樂曲上,目的只是要與聲樂曲做個區別。但是到了古典時期,奏鳴曲經由D.史卡拉第、巴哈的兒子K.P.E.巴哈以及史他密茲等作曲家的努力,逐漸確立成一種樂曲形式,然後再由海頓、莫札特相貝多芬等人將之發揚光大。為什麼要特別強調奏鳴曲式確立這件事情呢?主要是因為﹁奏鳴曲式﹂為古典時期器樂曲最常採用的曲式結構。舉凡獨奏奏鳴曲、交響曲、室內樂曲及協奏曲等等今天愛樂者最常聆賞的樂曲形態,都是依循奏鳴曲式來創作的,而且此一重要的式也被後來的浪漫樂派所延用。
奏鳴曲式既然那麼重要,那到底什麼是奏鳴曲式呢?奏鳴曲式是一種由兩個相對的主題,以呈示部、發展部和再現部的程序進行發展的曲式。這樣子的定義雖然很簡明,但是對於古典音樂的入門者而言,恐怕還是不太容易了解,在這兒我們就試著將這個定義再解釋一下。所謂兩個相對的主題,也就是一般樂曲解說書上常提到的第一主題和第二主題,這兩個主題都是由一小段較為突出的旋律所構成,但這兩段旋律在性格土是相反的,例如第一主題(在曲子中先出現的主題稱為第一主題,第一主題也是樂曲形成的基礎)如果是陽剛的,那麼第二主題就是陰柔的,如此,兩個不同性格的主題在曲子中就形成對比,增加了音樂的戲劇性。至於「呈示部」,指的便是將樂曲的兩個主題呈現出來的部份。當兩個主題都出現過後,樂曲就依據這兩個主題做為基礎來加以展開和變化,這就是發展部,發展部在奏鳴曲式的結構裡面,通常所佔的份量是三部中最重的。等樂曲發展到某一個程度,這時主題的原貌可能已不易辨識,聆賞者也因此無法預期樂曲往下還要如何發展,。所以作曲家便安排了一個再現部,讓樂曲約主題再一次的出現,並且在再現部為樂曲做一個結束。
看過上述的說明,如果對奏鳴曲式的結構仍然不是很清楚,那麼您不妨想一想論說文的寫作方式,論說文約寫作一般可以分成起、承、轉、合四段來為。在第一段我們通常會先敘述一下題目的主旨,這就是「起」的部份,「起」的部份我們可以將它想成是奏鳴曲式中的呈示部,也就是將曲子的主題演奏出來。將作文題目主旨敘述過後,按著便會在第二、第三段就文題加以說明、發揮,這兩段就是承、轉的部份,而「承」與「轉」這兩部份便相當於奏鳴曲式中的發展部,因為發展部就是要將樂曲的主題加以變化、推展開來。在作文最後一段,我們會將前面所作的敘述做一個總結,這就是「合」的工夫。對於奏鳴曲式的「再現部」而言,也是同樣的道理,樂曲在經過發展部天馬行空的開展變化後,到了曲子未了,作曲家安排樂曲的主題再次奏出,好來個前後呼應並為樂曲做個結束。因此,奏鳴曲式和作文一樣,都非常符合人類的邏輯思考,而這「邏輯性」其實也正是古典樂派時期音樂的特色之一。
古典時期代表作曲家
孟得爾頌(Felix Mendelssohn,1809~1847,德國)
海頓(Josef Haydn,1732~1809,奧國)
莫札特(Wolfgang Amadeus Mozart,1756~1791,奧國)
貝多芬(Ludwig van Beethoven,1770~1827,德國)
帕格尼尼(Niccolo Paganini,1782~1840,義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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