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7日星期一

古典時期的音樂特色



古典音樂的發展,在巴哈時代一過去,便進入了「古典樂派時期」,所以古典樂派時期就以巴哈逝世的一七五O年那一年做為起點。此外,因為貝多芬晚期的作品顯示出浪漫式的傾向,所以古典樂派就以一八二O年做為終點(貝多芬逝世於一八二七年)。不過需要說明的是,雖然巴洛克與古典時期是以一七五O年為分界點,但是古典風格的形成,不像文藝復興至巴洛克時期,以一六00年為分界點那麼清楚,一般來說,從一七四O年至一七七O年左右是古典風格形成的一個過渡時期。

「古典樂派」這個名稱,當然也是後人研究這個時期的音樂風格後才訂出來的。既然用了「古典」這兩個字,那麼這個時期的音樂所給予人們的感覺一定是「高尚」、「典雅」的囉!一點都沒錯,古典樂派時期的音樂,與之前的巴洛克時期以及之後的浪漫樂派時期相比較,的確予人相當明顯的差異。古典樂派的音樂通常都給聆聽者一種單純、明朗、優美、均衡的印象,這和巴洛克時期音樂華麗而且樂風複雜,以及浪漫時期音樂強調作曲家個人情感的宣洩,是很不一樣的(當然並不是所有古典時期的音樂作品都不包含個人情緒,只是在程度上相較於浪漫時期是輕微多了)。造成這種情形的主要原因是古典樂派的作曲家,受到了當時文學上古典主義精神的影響,所追求的是一種樂曲形式上客觀的美感,所以古典樂派的音樂大都有著統一而且規律的性格。


古典樂派時期的音樂特色

數字低音的捨棄不用:前一節我們才提到「數字低音」的使用是巴洛克音樂的特色之一,,然而巴洛克時期一結束,數字低音這個名詞也跟著走入歷史。到了古典時期複音音樂已經鮮少為人採用,這時幾乎已是主調音樂的天下了,主調音樂的樂曲通常是由一個聲部來擔任主旋律,而由其他聲部來擔任伴奏。在古典時期,作曲家們對於和聲伴奏的部份,已不再像巴洛克時期是用數字來表示,然後再由數字低音的演奏者來即興發揮。這時期的作曲家對於曲調的和聲部份皆已完整寫出,並且安排各種樂器來擔任,以增加不同音色的變化。
樂句「漸強」與「漸弱」表現法的使用:今天一般人可能對於樂句漸強與漸弱的表現方式已習以為常,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事,但是這兒我們必須說明的是,這種表現方式是從古典時期才開始的。在複音音樂的時代,由於複音音樂著重的是每一個聲部地位均相同,各聲部必須保持均衡,所以不容易有強弱差別很大的表現。即使是巴洛克時期的主調音樂,雖然也強調獨奏部與伴奏部之間力度上的強弱交替,以產生樂曲明暗的變化,但是巴洛克時期樂句強弱的對比,是以明晰的台階式表現的,當時的人還沒有將樂句塑造成「漸強」或「漸弱」的概念,所以說樂句漸強與漸弱的表現手法,是從古典時期才確立的。
奏鳴曲式的確立:奏鳴曲這個名詞在古典時期以前即已出現,但是最初的奏鳴曲不管在形式或含義上均模糊不清,當時這個名稱主要是用在器樂曲上,目的只是要與聲樂曲做個區別。但是到了古典時期,奏鳴曲經由D.史卡拉第、巴哈的兒子K.P.E.巴哈以及史他密茲等作曲家的努力,逐漸確立成一種樂曲形式,然後再由海頓、莫札特相貝多芬等人將之發揚光大。為什麼要特別強調奏鳴曲式確立這件事情呢?主要是因為﹁奏鳴曲式﹂為古典時期器樂曲最常採用的曲式結構。舉凡獨奏奏鳴曲、交響曲、室內樂曲及協奏曲等等今天愛樂者最常聆賞的樂曲形態,都是依循奏鳴曲式來創作的,而且此一重要的式也被後來的浪漫樂派所延用。

奏鳴曲式既然那麼重要,那到底什麼是奏鳴曲式呢?奏鳴曲式是一種由兩個相對的主題,以呈示部、發展部和再現部的程序進行發展的曲式。這樣子的定義雖然很簡明,但是對於古典音樂的入門者而言,恐怕還是不太容易了解,在這兒我們就試著將這個定義再解釋一下。所謂兩個相對的主題,也就是一般樂曲解說書上常提到的第一主題和第二主題,這兩個主題都是由一小段較為突出的旋律所構成,但這兩段旋律在性格土是相反的,例如第一主題(在曲子中先出現的主題稱為第一主題,第一主題也是樂曲形成的基礎)如果是陽剛的,那麼第二主題就是陰柔的,如此,兩個不同性格的主題在曲子中就形成對比,增加了音樂的戲劇性。至於「呈示部」,指的便是將樂曲的兩個主題呈現出來的部份。當兩個主題都出現過後,樂曲就依據這兩個主題做為基礎來加以展開和變化,這就是發展部,發展部在奏鳴曲式的結構裡面,通常所佔的份量是三部中最重的。等樂曲發展到某一個程度,這時主題的原貌可能已不易辨識,聆賞者也因此無法預期樂曲往下還要如何發展,。所以作曲家便安排了一個再現部,讓樂曲約主題再一次的出現,並且在再現部為樂曲做一個結束。
看過上述的說明,如果對奏鳴曲式的結構仍然不是很清楚,那麼您不妨想一想論說文的寫作方式,論說文約寫作一般可以分成起、承、轉、合四段來為。在第一段我們通常會先敘述一下題目的主旨,這就是「起」的部份,「起」的部份我們可以將它想成是奏鳴曲式中的呈示部,也就是將曲子的主題演奏出來。將作文題目主旨敘述過後,按著便會在第二、第三段就文題加以說明、發揮,這兩段就是承、轉的部份,而「承」與「轉」這兩部份便相當於奏鳴曲式中的發展部,因為發展部就是要將樂曲的主題加以變化、推展開來。在作文最後一段,我們會將前面所作的敘述做一個總結,這就是「合」的工夫。對於奏鳴曲式的「再現部」而言,也是同樣的道理,樂曲在經過發展部天馬行空的開展變化後,到了曲子未了,作曲家安排樂曲的主題再次奏出,好來個前後呼應並為樂曲做個結束。因此,奏鳴曲式和作文一樣,都非常符合人類的邏輯思考,而這「邏輯性」其實也正是古典樂派時期音樂的特色之一。


古典時期代表作曲家

孟得爾頌(Felix Mendelssohn,1809~1847,德國)
海頓(Josef Haydn,1732~1809,奧國)
莫札特(Wolfgang Amadeus Mozart,1756~1791,奧國) 
貝多芬(Ludwig van Beethoven,1770~1827,德國) 
帕格尼尼(Niccolo Paganini,1782~1840,義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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