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4日星期四

現代樂派時期的音樂特色

現代樂派時期  西元1900年迄今 


時序進入廿世紀以後,西洋音樂史又經歷了一次重大的革命,人們開始覺得自巴洛克時期以來作曲家所使用的大、小調音階調性系統,以及傳統的和聲應用,已不再能滿足他們的需求,於是便開始尋求新的和聲理論,並且發展出諸如無調性、多調性等等的音樂。



廿世紀這一波音樂史的新風潮,應該可以從法國作曲家德布西創造出印象主義音樂開始算起。德布西天生就其有反叛性,他的音樂在和弦的使用上相當大膽,完全不受傳統和聲理論的規範,他並且喜歡應用六全音音階來作曲,可說是一位特立獨行的作曲家。不過德杞西所寫的印象主義音樂,仍未完全打破傳統的調性理論。

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奧國作曲家苟白克發表了十二音列系統的新理論,並依據這個理論創造出十二音列的無調性音樂,至此傳統的調性觀念和大、小調音階體系終於完全被打破了。苟白克之後,各式各樣的新音樂理論相繼被人提出與採用,諸如噪音主義、具象音樂、電子音樂、機遇音樂以及微分音音樂等等各種實驗性色彩濃厚的音樂。一般來講,這些新音樂都非常的不和諧,完全否定了音樂必須優美悅耳的傳統觀念。因此許多愛樂者認為廿世紀的音樂都是槽雜、難聽,而將之列為「拒絕往來戶」。

其實在本世紀的音樂當中,仍然有一些並不那麼前衛而教人難以忍受,甚至還稱得上是「好聽」,例如俄國作曲家史特拉汶斯基、普羅高菲夫、法國作曲家米堯、浦朗克以及瑞士作曲家奧乃格等人所譜寫的新古典主義音樂,對於現代人來說並不難接受。更何況有些被歸入後期浪漫樂派的作曲家如馬勒、理查.史特勞斯、西貝流士及拉赫曼尼諾夫等人,他們在跨入廿世紀以後,依然繼續寫作具有浪漫風格的曲子,所以愛樂的朋友千萬不要因為某個曲子創作的年份是在廿世紀以後,軌將它列入「拒絕往來戶」,那樣才不會喪失許多聆賞好曲子的機會。

2013年10月19日星期六

浪漫時期音樂特色

音樂史上,這個名詞是指約在1790年至1910年之間,繼古典主義之後的音樂形式。浪漫主義始於十八世紀的英國文學,從巴黎與德國開始發展。革命後的巴黎,新的歌劇形式開始流行,這股風潮開始往外擴展;在德國,浪漫主義出現在霍夫曼的小說、韋伯的歌劇和舒伯特的藝術歌曲中。
浪漫主義帶來更多、更為寬鬆的音樂形式,包括交響詩、各類形式的鋼琴樂作品(例如夜曲等)、藝術歌曲和歌劇等。
在這個時期,受人注目的不只是作曲家,演奏家的地位提昇,鋼琴家如蕭邦、李斯特,小提琴像是帕格尼尼等,在歐洲各地都受到歡迎。
  早期浪漫樂派被視為是中世紀的結束,中期浪漫樂派大約在1890年左右結束,而浪漫樂派最後一個時期約在1910年,第一次世界大戰時結束。


浪漫樂派時期的音樂特色*
1.標題音樂的確立:所謂「標題音樂」,是指作曲家為了藉由音樂來描寫某一個故事或者是某一種情景的氣氛,於是他就應用描寫式的旋律或節奏,甚至是模仿真實聲音的擬音效果,來具體表示出樂曲內容的音樂。所以標題音樂有標題外,作曲者通常也會附上說明樂曲內容的文字、好讓聆賞者可以清楚地知道作曲者的創作意圖。
2.交響詩的產生:運用標題音樂的概念所譜作的樂曲,而樂曲的形式是由匈牙利鋼琴家兼作曲家李斯特首創,「交響詩既然是標題音樂的一種,它的目的自然也是在描述事物,它可以陳述一個故事、描繪一個景緻,或者是表達出作曲者對於某件事物的感想。
3.民族主義與音樂的結合:十九世紀中葉以後民族主義興起,歐洲各國的作曲家們紛紛往自己民族的傳統素材中找尋作曲的靈感,所譜寫的音樂因為都其有民族特色,因此便形成了所謂的"國民樂派"。
音樂風格大致如下:
  • 在弦律方面
樂句已非固定的四或八小節模式,而且樂句的長度都有相當大彈性。
  • 在節奏方面
節奏多樣化地複雜了起來。為能製造出高潮迭起的效果,不規則節奏的應用觸目皆是。樂曲的速度並不保持一定。作曲家在新的樂段出現時,可重新標示速度。
  • 在和聲方面
和聲成為音樂呈現最為重要的一部份。大、小調調性的感覺雖然存在,但是因為經常的轉調而被淡化。
  • 在組織方面

雖然曲式仍被採用,但是在浪漫主義思潮的鼓動之下,曲式多已脫離了原有的結構。而也有作曲家開始為作品加註標題。更有不少新的樂曲名稱出現。例如敘事曲、詼諧曲、交響詩、幻想曲、即興曲、藝術歌曲等。「浪漫主義」這個名詞是來自浪漫、想像、幻想。在音樂上,浪漫主義賦予了作曲者絕對的自主權,無論 是形式、技巧、內容都以個人的判斷來取決,於是推動了音樂家對新領域的探索與擴展。


2013年10月7日星期一

古典時期的音樂特色



古典音樂的發展,在巴哈時代一過去,便進入了「古典樂派時期」,所以古典樂派時期就以巴哈逝世的一七五O年那一年做為起點。此外,因為貝多芬晚期的作品顯示出浪漫式的傾向,所以古典樂派就以一八二O年做為終點(貝多芬逝世於一八二七年)。不過需要說明的是,雖然巴洛克與古典時期是以一七五O年為分界點,但是古典風格的形成,不像文藝復興至巴洛克時期,以一六00年為分界點那麼清楚,一般來說,從一七四O年至一七七O年左右是古典風格形成的一個過渡時期。

「古典樂派」這個名稱,當然也是後人研究這個時期的音樂風格後才訂出來的。既然用了「古典」這兩個字,那麼這個時期的音樂所給予人們的感覺一定是「高尚」、「典雅」的囉!一點都沒錯,古典樂派時期的音樂,與之前的巴洛克時期以及之後的浪漫樂派時期相比較,的確予人相當明顯的差異。古典樂派的音樂通常都給聆聽者一種單純、明朗、優美、均衡的印象,這和巴洛克時期音樂華麗而且樂風複雜,以及浪漫時期音樂強調作曲家個人情感的宣洩,是很不一樣的(當然並不是所有古典時期的音樂作品都不包含個人情緒,只是在程度上相較於浪漫時期是輕微多了)。造成這種情形的主要原因是古典樂派的作曲家,受到了當時文學上古典主義精神的影響,所追求的是一種樂曲形式上客觀的美感,所以古典樂派的音樂大都有著統一而且規律的性格。


古典樂派時期的音樂特色

數字低音的捨棄不用:前一節我們才提到「數字低音」的使用是巴洛克音樂的特色之一,,然而巴洛克時期一結束,數字低音這個名詞也跟著走入歷史。到了古典時期複音音樂已經鮮少為人採用,這時幾乎已是主調音樂的天下了,主調音樂的樂曲通常是由一個聲部來擔任主旋律,而由其他聲部來擔任伴奏。在古典時期,作曲家們對於和聲伴奏的部份,已不再像巴洛克時期是用數字來表示,然後再由數字低音的演奏者來即興發揮。這時期的作曲家對於曲調的和聲部份皆已完整寫出,並且安排各種樂器來擔任,以增加不同音色的變化。
樂句「漸強」與「漸弱」表現法的使用:今天一般人可能對於樂句漸強與漸弱的表現方式已習以為常,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事,但是這兒我們必須說明的是,這種表現方式是從古典時期才開始的。在複音音樂的時代,由於複音音樂著重的是每一個聲部地位均相同,各聲部必須保持均衡,所以不容易有強弱差別很大的表現。即使是巴洛克時期的主調音樂,雖然也強調獨奏部與伴奏部之間力度上的強弱交替,以產生樂曲明暗的變化,但是巴洛克時期樂句強弱的對比,是以明晰的台階式表現的,當時的人還沒有將樂句塑造成「漸強」或「漸弱」的概念,所以說樂句漸強與漸弱的表現手法,是從古典時期才確立的。
奏鳴曲式的確立:奏鳴曲這個名詞在古典時期以前即已出現,但是最初的奏鳴曲不管在形式或含義上均模糊不清,當時這個名稱主要是用在器樂曲上,目的只是要與聲樂曲做個區別。但是到了古典時期,奏鳴曲經由D.史卡拉第、巴哈的兒子K.P.E.巴哈以及史他密茲等作曲家的努力,逐漸確立成一種樂曲形式,然後再由海頓、莫札特相貝多芬等人將之發揚光大。為什麼要特別強調奏鳴曲式確立這件事情呢?主要是因為﹁奏鳴曲式﹂為古典時期器樂曲最常採用的曲式結構。舉凡獨奏奏鳴曲、交響曲、室內樂曲及協奏曲等等今天愛樂者最常聆賞的樂曲形態,都是依循奏鳴曲式來創作的,而且此一重要的式也被後來的浪漫樂派所延用。

奏鳴曲式既然那麼重要,那到底什麼是奏鳴曲式呢?奏鳴曲式是一種由兩個相對的主題,以呈示部、發展部和再現部的程序進行發展的曲式。這樣子的定義雖然很簡明,但是對於古典音樂的入門者而言,恐怕還是不太容易了解,在這兒我們就試著將這個定義再解釋一下。所謂兩個相對的主題,也就是一般樂曲解說書上常提到的第一主題和第二主題,這兩個主題都是由一小段較為突出的旋律所構成,但這兩段旋律在性格土是相反的,例如第一主題(在曲子中先出現的主題稱為第一主題,第一主題也是樂曲形成的基礎)如果是陽剛的,那麼第二主題就是陰柔的,如此,兩個不同性格的主題在曲子中就形成對比,增加了音樂的戲劇性。至於「呈示部」,指的便是將樂曲的兩個主題呈現出來的部份。當兩個主題都出現過後,樂曲就依據這兩個主題做為基礎來加以展開和變化,這就是發展部,發展部在奏鳴曲式的結構裡面,通常所佔的份量是三部中最重的。等樂曲發展到某一個程度,這時主題的原貌可能已不易辨識,聆賞者也因此無法預期樂曲往下還要如何發展,。所以作曲家便安排了一個再現部,讓樂曲約主題再一次的出現,並且在再現部為樂曲做一個結束。
看過上述的說明,如果對奏鳴曲式的結構仍然不是很清楚,那麼您不妨想一想論說文的寫作方式,論說文約寫作一般可以分成起、承、轉、合四段來為。在第一段我們通常會先敘述一下題目的主旨,這就是「起」的部份,「起」的部份我們可以將它想成是奏鳴曲式中的呈示部,也就是將曲子的主題演奏出來。將作文題目主旨敘述過後,按著便會在第二、第三段就文題加以說明、發揮,這兩段就是承、轉的部份,而「承」與「轉」這兩部份便相當於奏鳴曲式中的發展部,因為發展部就是要將樂曲的主題加以變化、推展開來。在作文最後一段,我們會將前面所作的敘述做一個總結,這就是「合」的工夫。對於奏鳴曲式的「再現部」而言,也是同樣的道理,樂曲在經過發展部天馬行空的開展變化後,到了曲子未了,作曲家安排樂曲的主題再次奏出,好來個前後呼應並為樂曲做個結束。因此,奏鳴曲式和作文一樣,都非常符合人類的邏輯思考,而這「邏輯性」其實也正是古典樂派時期音樂的特色之一。


古典時期代表作曲家

孟得爾頌(Felix Mendelssohn,1809~1847,德國)
海頓(Josef Haydn,1732~1809,奧國)
莫札特(Wolfgang Amadeus Mozart,1756~1791,奧國) 
貝多芬(Ludwig van Beethoven,1770~1827,德國) 
帕格尼尼(Niccolo Paganini,1782~1840,義大利)

2013年10月1日星期二

巴洛克時期的音樂特色

(轉載陳韻琳)


  跟文藝復興時期音樂的成立場所集中於教會很不一樣的,巴洛克音樂成立的 場所已分散開來,分別是是宮廷、教會和劇院,並且如實反映出專制君主、教會 與中產階級這三種社會階級,因此,巴洛克時代的音樂家可以是宮廷附屬的音樂 家、教會音樂家、劇院音樂家三種。

   一、巴洛克音樂的特點

  1.自由與無限的可能性

  巴洛克音樂的特徵就是演奏的自由和無限的可能性。

巴洛克時期的樂譜,只寫出兩個外聲部──——亦即上面主樂器聲部、以及伴奏 樂器的最低聲部,而實際上演奏這首曲子時,負責上面主樂器聲部的大鍵琴或風 琴等鍵盤樂器的演奏者,就以這個低聲部為基礎,依照記在那裡的數字和記號, 自由加上和弦演奏下去;而負責低聲部的大提琴、或者古大提琴、低音管之類的 低音樂器的演奏者,則重複這個低音部持續的演奏下去。

結果樂譜雖然只寫出兩個部分,卻可以有更多的演奏者。

而且,鍵盤樂器演奏者並非始終都要依樂譜演奏,只要他能遵守和弦的指示 ,之外的附加方式要有多少就有多少。

另外演奏上聲部的小提琴手,也可以自由為這旋律附加裝飾。

所以巴洛克音樂是賦予演奏者相當大自由的音樂,說的更極端些,就是應該 由作曲家、演奏家和聽眾合而為一去創作的音樂。

2.重視低音聲部

這種巴洛克音樂特有的低聲部寫法,稱為「持續低音」、「通奏低音」、或 者「數字低音」,這樣構成出來的巴洛克音樂,上和下兩個外聲部佔有明顯的優 勢,而音樂就在這兩者的緊張關係上構成;正中央的部分,也就是內聲部,略顯 淡薄,就像葫蘆般兩頭大中間小,換句話說,巴洛克音樂的構成,可以比喻成具 有兩個中心或兩極的橢圓形。

相較之下,繼巴洛克興起的古典派音樂,成為中心的是最上聲部,上聲部佔 有絕對的優勢,與此相對的下面三個聲部則成為附加的和弦形式,和弦是重要的 支柱,各聲部旋律跟主聲部是主從附屬的關係。

這種形式的音樂構成法叫做主調音樂。上聲部明顯旋律成為中心,聽來悅耳 容易接受,演奏主旋律的聲部佔有絕對優勢,還可以從交響樂編制中,第一小提 琴總數幾乎佔有低音弦的兩倍之多,便清楚看的出來。

後期巴洛克,傳統技法與形式受到徹底開發,對位法達到極點,同時近代的 和聲法與樂曲構成法也已確立,便經由洛可可樣式和多重感受樣式,開始朝古典 派的方向前進。

3.戲劇感與運動變化感

文藝復興時期的音樂,是以聲樂為中心,產生出彌撒曲和經文歌的宗教作品 ,以及稱為牧歌和香頌的、用義大利文和法文寫成的世俗作品。

但巴洛克藝術是受到戲劇原理支配的藝術,正因為如此,所以才會扭曲、誇 張,那是激昂與亢奮的藝術,也是追求運動和變化的藝術。

代表巴洛克音樂的曲種,變成是有戲劇音樂和器樂音樂。

這種戲劇感表現在巴洛克音樂喜歡用強奏和弱奏兩種音色來強烈對比,它沒 有古典樂派中漸弱、漸強這種斷續、斷層的轉移。

當時的樂器構造也明顯反應出這個事實,比如叫做大鍵琴的鍵盤樂器有兩組 鍵盤,一組鍵盤不管怎樣以手指用力按,也只能彈出弱音,另一組則相反,只能 彈出強音,演奏者分別以這兩組鍵盤彈出強與弱的對比。

會在強弱之間別有音色,是出現在古典樂派時代,那已經是十八世紀後半的 事情了。

強調兩極斷續對比的效果,一如繪畫強調明暗,都是極其相似的為要呈現戲 劇感。

巴洛克音樂儘管內藏戲劇原理,不過它的戲劇、情緒,跟浪漫派用來表達個 人的情感不同,它是描述更客觀的、典型的人的感情,也就是將像「憤怒」「悲 傷」等人的感情各種樣向,各自以特定的旋律、節奏、和聲、調性等表現出來。 這種處理普遍人類原型的戲劇情感,由古典派繼承,完成戲劇性的器樂音樂,在 貝多芬時達到頂點,並蘊藏崩潰的危機,開始往個人化情感的浪漫時代走去。

4.蘊含矛盾對立的結構

巴洛克音樂和古典樂派最不同的是,古典樂派有統一的趨勢,巴洛克卻不迴 避內藏的矛盾,幾個相反要素原封不動集結在一個樂曲中,這正是巴洛克音樂的 特色。

就以樂器為例,巴洛克音樂的樂器用法,不像古典派那樣將同質的東西融合 為一,而是以巴洛克音樂特有的複協奏曲樣式,亦即結合不同的對比音色的樂器 ,做出爆發性的效果來。長笛、小提琴和大鍵琴的合奏,或者小號、古中提琴、 雙簧管和大鍵琴的合奏,像這樣的在古典派和浪漫派幾乎無法想像的樂器組合, 也是從對比的要求中產生的。韋瓦第、泰雷曼、巴哈都是將這些對立樂器發揮的 淋漓盡致的天才。

5.競奏

協奏曲於巴洛克時期形成,成為廣泛使用的音樂。而協奏曲(concerto)語 源為拉丁文,意思是爭鬥、爭論,沿用成樂種,表示這種樂曲有競爭的內涵,它 是兩個群體的對比,彷彿彼此間互相追問應答,它是這時期特有的作品。

它可能是小合奏與全合奏對比、可能是主調音樂緩慢樂章和複調音樂快速樂 章交替演奏。

通常是總奏開始,競奏群追隨帶出主題的對比,樂器種類在此取式中也增多 。跟樂器重奏不一樣的,是不同組的樂師樂器,都各自擁有自己的數字低音聲部 ,一大一小兩樂器組之間對恃。

競奏的重點,是放在對比上,它並不要求超人式的演奏技巧,主題均等分配 ,一方回音、重複另一方。

代表音樂家是柯賴里,柯瑞里是首次將此樂種冠以協奏曲稱呼的,也是他完 成了協奏曲的構成,他除了協奏曲有名,也創作奏鳴曲。他的教會奏鳴曲原則上 四樂章,一樂章是緩慢的主調音樂或半複調音樂;二樂章是快速的賦格風,三樂 章是悠閒的薩拉班德舞曲主調音樂部分,四樂章是輕快的主調音樂或複調音樂形 式。

這種競奏之感,雖以協奏曲最具有代表性,但競奏感覺當然不只出現在協奏 曲式中,它是巴洛克音樂風格的主要特色。

不過協奏曲最能鼓勵器樂創作,管弦樂編制也因協奏曲越來越複雜了。
樂器中,小提琴、雙簧管、低音管、法國號、長笛成為主流,古老弓弦、木 笛等被淘汰。

二、巴洛克時期對後世影響深遠的曲式

1.歌劇

巴洛克時期因為重視戲劇感,因此大大鼓勵了歌劇創作。

歌劇先有蒙台威爾第的努力,而後義大利的帕勒莫‧史卡拉第,結晶出巴洛 克歌劇的固定形式。他的偉大不只是創新新的事物,也是將傳統的各種要素整理 融合,為莊歌劇定出古典形式。而喜歌劇的登場,則讓歌劇更加大眾化、平民化 。

巴洛克音樂時期和義大利歌劇創作可說是同時開始、同時發展,所以對巴洛 克音樂來說,義大利歌劇才是最本質的曲種,並且歌劇的語法也給彌撒曲、經文 歌等教會音樂,以及奏鳴曲、協奏曲之類的器樂音樂帶來決定性的影響,最後, 它傳到國外,深刻影響各國巴洛克音樂的形成。

(註。蒙台威爾第從1587年出版牧歌曲集第一卷,到1642年歌劇《波碧雅的 加冕》為止,沿著他的年代順序研究作品變遷,恰好是文藝復興到巴洛克音樂變 遷的縮圖,我們可以說他開拓自己作品的過程中,不自覺的主導了文藝復興到巴 洛克的音樂史轉換)

歌劇音樂以宣敘調recitativo和詠歎調aria為主體。宣敘調交代劇情發展, 詠歎調交代情緒轉折。詠歎調伴奏樂器起初是鍵盤樂器,後漸移向弦樂器。

一開始劇情多為淺薄的希臘神話、冒險故事和愛情故事,後來出現了歌劇腳 本的革新者Zeno、與Metastasio,他們提升劇本的文學性與角色衝突心理刻畫, 以歷史取代神話。另外,他們也改良了宣敘調,將朗誦唱成音樂並成為詩體,遇 到情感強烈時,就加上旋樂群伴奏。宣敘、詠歎之外,也會有重唱,但非常少合 唱。

當時在歌劇的每幕劇結尾,會加上跟原劇不相干的短歌劇,稱為幕間劇,通 常是喜劇,以沖淡歌劇的嚴肅氣氛。因為不拘格,反而最快看到巴洛克之後的古 典風格。幕間劇後被代以芭蕾。

義大利歌劇在此時代是國際性語言,主宰全歐,讓音樂從宮廷娛樂,變成音 樂家藝術家渴望展露才華、也最能掌握群眾趨勢的音樂藝術。

從巴洛克以後,歌劇一直是義大利在全世界獨領風騷的樂種,直到浪漫時代 。

2.器樂

器樂在巴洛克時期大量發展,跟低音數字與文學發展都有關係。

因低音數字的發展,得重視低音通奏技巧,並加強低音與和旋伴奏,這就導 致樂器伴奏開展,也因此讓器樂音樂大放異采。所以巴洛克時期,又可稱為數字 低音時期。

隨著文藝復興晚期聲部華麗壯大,十六到二十四聲部是常有的事。這使複音 音樂的低聲部失去原有的橫向旋律特點,變成有彈性、跳躍的和聲低音。最後就 變成協奏式風格。對位法漸漸失去其影響力,人聲與樂器的關係越來越密切了。

而當時因為受文學影響,開始重視歌詞,複音音樂,不希望歌詞像舞曲或民 歌一般有太強的節奏、或重複詞句。因此單音獨唱加上樂器伴奏就最合適。這也 會促成重視器樂的發展。

巴洛克時期的器樂,有幾種重要的曲式:

(1)康卓納(Canzone)

它是由文藝復興繼承來的形式,原文意思是歌曲,特別指法國古雅多聲部香 頌,所以也稱為「法國式康卓納」。

但它在巴洛克時期不斷變化發展著,從康卓納到組曲、最後成為古典時期最 重要的曲式:奏鳴曲。

康卓納的特徵是主調音樂和複調音樂式的模仿樂句(也就是次聲部追過前聲 部的旋律模仿下去)、三拍和二拍這樣的好幾個對比短樂節交替並排構成全體。

它會在賦格風複調音樂式模仿的四拍子中間,插入舞蹈式的三拍子主調音樂 ,最初的旋律,在最後以類似方式出現,以形成統一架構。

例如以下這樣的結構:

如三拍複調二十四小節──——二拍主調八小節──——二拍複調十八小節──——三拍 主調十一小節──——二拍複調三十一小節──——三拍主調十九小節──——二拍主調五小 節。

這種作品,獨奏叫做奏鳴曲(Sonata),合奏叫做交響曲(sinfonia)。( 這都是巴洛克時期的定義,跟古典時期的「奏鳴曲」「交響曲」並不一樣,儘管 可以看出它們是古典時期重要樂曲形式的前身。)

康卓納有兩個重要的層面,一是以複調音樂的模仿為中心,另一是並列好幾 個不同對比性格的樂節。獨奏若使用康卓納,會偏重複調音樂主題模仿,以賦格 的形式完成;至於器樂合奏的康卓納,則偏重並列好幾個不同對比性格的樂節, 形成多樂章的樂曲。

(2)組曲,變奏成帕沙卡里亞、夏康努

巴洛克時期,康卓納會繼續往變奏旋律走去,讓主題統一並擴大,這種形式 就是組曲。

當變奏成為風格後,在巴洛克時期已出現兩種變奏法:在低音放明確主題旋 律的是帕沙卡里亞,以和聲構成為主軸變奏的是夏康努,例如巴哈風琴C 小調變 奏曲就是帕沙卡里亞,D 小調無伴奏小提琴變奏就是夏康努組曲。

(3)奏鳴曲

十七世紀後半的巴洛克成熟期,義大利的器樂,尤其是弦樂為中心的合奏音 樂領域,奏鳴曲脫離了傳統的將對比的幾個短樂節堆疊成一個樂音的形式,昇華 成幾個各自獨立、具有特定性格和適當長度的樂章形成的多樂章奏鳴曲。

往往在最初和最後樂章,交織賦格風模仿的複調音樂,中間插入三拍子系統 的主調式音樂,有時這樂章前後附有慢版。雖然總稱奏鳴曲,不過也有諸如七聲 部的交響式作品,使用各種樂器。

義大利音樂家除了以協奏曲著名的柯瑞里,還有托瑞里,他比較重視小提琴 技巧,以及用輕快樂章奏出全體合奏、並在獨奏部不斷重複變奏,可以看出這些 要素全出現在韋瓦第的作品中。

巴洛克全盛時期的德國音樂家巴哈,不斷抄寫韋瓦第,以吸收其精華。

所以我們可以這麼說,沒有巴洛克在義大利的基礎,就沒有德國、英國、法 國的巴洛克。

巴洛克是器樂音樂各自發現自己的音樂語法,並將之開展的重要時代,為近 代歐洲音樂奠定基礎,無論器樂聲樂,光榮旗手都是在義大利。

(4)協奏曲

參前段「巴洛克音樂的特點」中的「5.競奏」。

三、巴洛克音樂從義大利,到法國、英國與德國

1.法國的獨特巴洛克

1571年,詩人冉‧安特瓦‧德‧拜夫在國王夏勒九世支持下,設立「詩與音 樂學院」,讓音樂家與詩人合作,將語言語調替換成聲音的長短,以叫做「詩歌 旋律」的獨特節奏形式寫作香頌,試著把法語特有的韻味表露出來,他們沒有走 向附有持續低音的單音音樂樣式,顯示出法國的獨特性。

這種尊重本國語言的態度,走出日後的法國巴洛克音樂方向。

重要的歌劇家盧利沿此觀念,堅持歌劇中的音樂是為劇和詩服務的,所以他 創作的調從未出現類似義大利的唱腔,而是詩和散文中流暢的彈性的語言節奏與 自然的朗誦法。

法國非常重視芭蕾,宮廷藝術舞蹈居首,音樂從屬。在「君權神授」的觀念 主導之下,英雄就是君王,因此結尾不太可能是悲劇,並且往往會在最黑暗之刻 ,總會用舞台機關送出阿波羅之類的神,從悲劇中生出輝煌的結局。

歌劇中被規範的芭蕾舞蹈旋律,成為法國組曲。

由盧利規範出來的歌劇,主導法國歌劇兩百年之久。而他只面對貴族族群, 也讓他的戲劇不能引發所有人類的共鳴,正向普辛的繪畫,冷漠、節制、高雅、 貴族氣。

值得記一筆的是在法國出現一個影響後世的音樂理論家拉摩,他最影響近代 的是他的和聲學理論。

盧利與拉摩,反應從巴洛克到古典早期、也就是洛可可時期的藝術風格變遷 。盧利反映著路易十四的剛硬開闊,拉摩反映著路易十五的圓滑柔潤輕盈優美。

2.英國的獨特巴洛克

英國因為清教徒革命,從文藝復興到巴洛克出現些許斷裂。延續文藝復興時 ,音樂是複調音樂,而後從不協和與半音階,透露出巴洛克的性質。他們跟其他 地方不一樣的,是他們有同種樂器合奏,叫做「完全合奏」,也有不同種樂器合 奏,叫做「不完全合奏」。

清教徒革命,停止了所有的藝術活動。

王政重得政權時,出現了英國代表音樂家菩賽爾與韓德爾,兩個音樂家都以 歌劇見長。

菩賽爾的歌劇《狄朵與伊尼阿斯》,有高雅的盧利序曲風格,不協和音不斷 轉為協和音,結尾節奏歡快,並出現對位模仿,管弦樂也呈現完整的器樂風格。

歌劇中用旋律變化轉折來描述劇情,諸如震顫、風暴....,形式和內容統一 ,出現英雄悲壯,便用重複固定的低音音型,與命運抗爭,便用不規則偏離主題 的短句等等,處處充滿巧妙的安排。

3.西班牙的巴洛克

西班牙的巴洛克在音樂史上並不重要,儘管文藝復興時期有過重要音樂家, 但到了巴洛克,音樂幾乎徹底式微了。西班牙在巴洛克時期,重要的是繪畫藝術 ,我們將會在巴洛克的繪畫藝術這個企畫主題中,再詳細的談。

4.德國的巴洛克:

十七世紀到十八世紀的德國巴洛克音樂史,可以視為是音樂後進的德國,融 合外國影響,確立獨特音樂語法的成長過程。

德國巴洛克的器樂,也一樣是在義大利影響下萌芽。最先的器樂音樂是舞曲 ,而後演變出數種舞曲,由相同的曲調和相同的主題統一,這個形式可說是一種 變奏組曲的樂曲,形式上反映出德國特有的民族性,日後成為德國器樂音樂的主 要構成原理。

另一方面德國也吸收了義大利的康卓納奏鳴曲,後來統一稱為奏鳴曲。
(參前段「巴洛克常見曲式」的「2.器樂」段落。)

德國便一直在組曲和奏鳴曲上發展自己的器樂音樂。奏鳴曲改良成快版─—慢 版─—快版三樂章,1700時的組曲統一為阿曼德─—克朗托─—撒拉班德─—快步舞曲, 最後或者或加上一首小步舞曲或加渥特舞曲。到了巴哈,組曲已有變奏曲含意了 。

除了德國組曲,音樂家也會創作像法國式組曲那樣多樂章的作品,如序曲─— 艾亞舞曲─—里戈東舞曲─—輪迴曲─—小步舞曲─—夏康努舞曲的順序繼續排列下去。

這就是巴哈繼承的音樂財富。巴洛克盛期的德國音樂家巴哈,與巴洛克初期 的德國音樂家舒茲,相差了一百年。與巴哈同時,還有個德國音樂家泰雷曼。

簡而言之,德國巴洛克儘管是後起之秀,是在義大利與法國影響下發展音樂 的,但德國的民族性,使他們對音樂結構有很敏銳的感覺,加上他們對對位式手 法、緻密和聲與重厚音色的喜好,和日耳曼獨特的內省主觀,使他們成功的置換 出新的德國音樂,巴哈就在這頂點上,融合各種樣式,做出他自己規模龐大的音 樂來。

四、巴洛克時期的宗教音樂

巴洛克時代的宗教代表曲式有:

1.彌撒曲(基督新教只保留彌撒曲中的垂憐曲與光榮頌)。
2.神劇。神劇原為天主教內的傳道活動,由神父、神秘主義者Neri所創。社 團被稱為奧拉托利會。在靈修中創出「晚課神劇」,內容為對話式頌歌,有時唱 者甚至裝扮起來,穿上服裝。由此漸漸發展出神劇來。巴洛克因為重視戲劇感, 所以讓神劇有了長足發展的空間。
3.清唱劇 (Cantata):漸取代牧歌,有詼諧、悲愴、田園、戲劇性等特點。 它在基督新教界較受重視,成為基督教的禮儀聖樂。
4.聖詠(Chorals or Hymns)
5.管風琴樂,聖詩前奏曲,專為禮儀使用。這也是基督新教中的宗教音樂。

其中基督新教的宗教音樂,以德國為發源地。

德國最具特徵的音樂就是為新教教會所寫的音樂。經由十六世紀馬丁路德的 宗教改革,德國創立了自己獨特的新教教會,同時也誕生出該教會特有的宗教音 樂。

就人人皆祭司的立場,新教音樂不應承繼天主教會,只是讓聖歌隊去處理、 一般信徒只能默默聆聽;它是要人人皆可聖詠的。所以它需要找到人都能參加歌 唱的簡潔形式,就這樣,德國宗教音樂創造出「聖詠」這種形式。

聖詠是採擷古代德國傳來的非禮儀性的宗教民謠、世俗牧歌曲、或將格雷哥 里聖歌合適的部分節奏化,,與以編曲,有時也創造新的旋律,歌詞則放棄百姓 聽不懂的拉丁文,改以德文。專門為德國新教教會所寫的德語讚美歌就這樣誕生 了,它本是讓眾人齊聲唱出,後來加上和聲,成為四聲部合唱曲,或者以更複雜 的對位來處理。

正如天主教以格雷哥里聖歌為創作基礎,德國新教教會音樂作曲家也以聖詠 做為創作出發點。

特殊的作曲家有舒茲,因為他是德國巴洛克最早期的音樂家,所以他跟其他 新教音樂家不同,幾乎沒有使用聖詠,而是綜橫驅使義大利式的多聲合唱手法、 複協奏曲樣式、舊的無伴奏複調音樂樣式等一切手法持續寫出作品來,儘管是在 義大利樣式的基調定型,不過每一部作品的基調都充滿強烈的德國新教精神,本 質上還是徹底德國的。德國音樂是經由他,第一次發現自己的語法,在這個意義 上,稱他為「德國音樂之父」並不為過。

舒茲以後的音樂家去義大利習得複協奏曲樣式,便以聖詠為核心,創造出戲 劇效果的教會音樂,這努力使德國在巴洛克晚期盛行教會清唱劇。它類似義大利 歌劇,其中有詠唱和敘唱,加上合唱、器樂合奏,主體則大多採用聖詠的歌詞與 旋律,也就是所謂的聖詠清唱劇形式。

至於德國的天主教音樂,因為都被義大利壟斷,完全沒有開發屬於德國自己 的曲種,直到古典樂派經由莫札特與貝多芬的作品才算正式成立。

德國還有的特殊器樂音樂,也是因宗教而產生。他們根據聖詠發展出變奏曲 、幻想曲,當中可以看到聖詠的旋律加上節奏式的或者對位法式的,有時是半音 階式的處理予以變奏。基本上音樂是順著歌詞開展,也會加上賦格式的處理。

因此從聖詠風琴音樂,發展出聖詠變奏曲、聖詠前奏曲、聖詠幻想曲、觸技 曲和聖詠賦格。

舉聖詠前奏曲為例,它的上聲部是聖詠旋律,下聲部是對位法式、或者演奏 具有特徵的主題,以與聖詠旋律相對。

所以聖詠不止是德國做特殊的宗教音樂,還有豐富的發展潛能,產生德國特 殊風格的器樂音樂。

等德國音樂家巴哈出現時,德國已經在音樂界獨領風騷,巴哈不僅是宗教音 樂的大師,器樂創作更是多姿多彩,從他以後,古典到浪漫時期,德國音樂縱橫 天下兩百年。

巴洛克晚期另外一位大師韓德爾往英國發展,做為戲劇音樂家度過其一生, 作曲的中心為歌劇與神劇,韓德爾這一生不斷重複的是籌設歌劇團、與歌手簽約 、讓新作品上演、等候觀眾的反應、然後韓德爾像瘋子般去面對指責妨礙與挫折 。在他的一生中,應付時時刻刻都在變化的現實,隨時都必須寫出具有新效果的 音樂,至於思索向自己心靈傾訴的內省式音樂的時間,則是一分鐘也不存在。韓 德爾與巴哈成為對比,他將基礎擺在觀眾反應上,一方面因為他是戲劇音樂家, 最大理由還在於自己個人的人格特質。對他而言,神劇與戲劇是擺在同一層次的 ,這也是他跟巴哈不同之處。所以他的神劇,跟歌劇一樣要求嘹亮宏偉力量光輝 。

巴哈在巴洛克末期,成為「乞丐歌劇」嘲諷的對象,這時的社會,原本形成 巴洛克音樂三個支柱的宮廷、教會和市民已失去平衡,轉移到以市民階級為中心 。音樂更需要向所有愛好音樂的人公開,更具平民性格,因此義大利喜歌劇廣受 歡迎,甚至為此掀起了喜歌劇論爭。至於器樂音樂,要求要有合理的樂曲構成、 對稱形成的俐落節奏、流動的歌曲旋律、漸強漸弱這個漸進韻味的表現手法,管 弦樂、奏鳴曲、交響樂、協奏曲成為重要曲式,一個新時代出現了,這就是莫札 特到貝多芬所置身的古典時期。

參考書目:巴洛克音樂  皆川達夫  志文2001
     西洋音樂百科全書:古典音樂源起  麥可雷朋/亞倫肯道爾   台灣麥克1997